上海第一产业用电效能偏低,但呈阶梯形登高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呈阶梯形分布,1987至1996年为第1台阶的平台,其电力使用效能基本围绕每年4元/(kWh)上下浮动;1996至2000年为第2台阶,电力使用效能值在7元/(kWh)波动;2000至2004年为第3台阶,是快速上升期,年均电力使用效能值为13元/(kWh)。下面就1987至2004年间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的绝对值、相对值及走势和本质原因与全国水平运用比较方法进行研究,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
与全国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相比:从绝对值看,在1987至2004年间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没有任何一年对应达到或超过全国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且平均差值为10.04元/(kWh)。换一句话说,全国第一产业平均电力使用效能是上海的2.46倍,绝对差距相当大。
从增长速率的角度分析,从1987至2004年间,全国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经历了4个阶段:19871993年间的缓慢增长期,年均增速是8.86%;19931996年间的快速增长期,年均增速是16.95%;19962002年间的较高水平维持期;20022004年间进入新一轮增长期。与其有别的是:在19871996年间,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处于低水平维持期,即每年电力使用效能基本保持在4元/(kWh),不到全国水平的一半;1996至2000年间,为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较快增长期,年均增速是16.60%;新世纪开始至2004年,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处于高速增长期,年均增速达到19.75%,超过全国的增速。
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增长比全国在整体上滞后了约1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其原因是:(1)重视程度存在差异。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0%,我国用只占世界7%的耕地,基本解决了占世界22%的庞大人口的吃饭问题,所以国家历来重视农业的发展。上海是一个工业化城市,2003年农业人口仅占其总人口的5.5%,2004年第一产业产值仅占上海市总产值的3.4%,故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比前者;(2)提升速度有所不同。我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所以农业效能逐步上升。上海作为工业化城市,其高新技术力量雄厚,高附加值农产品迅速提升了上海第一产业电力使用效能的速度。
上海第二产业用电效能持续提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上海第二产业电力使用效能虽然呈上升态势,但其每一年的效能均低于上海电力使用效能的总体水平。其最低值和最高值分别只有1.8元/(kWh)和6.8元/(kWh),处于低水平的发展时期。
上海第二产业用电效能比全国用电效能起点高出0.5元/(kWh);平均用电效能上海比全国高出0.84元/(kWh),顺差有所加大;此外上海第二产业每年用电效能对应都高于全国。
结论根据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首先,无论上海还是全国,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产业用电效能提升的重心在第二产业。因为,其消耗约3/4的总电量却只产出约1/2的GDP;相比第一、三产业,其总体效能最低。其次,第三产业效能的提高应成为上海实现四个中心战略目标的抓手。因为,四个中心的产出是构成上海第三产业GDP的主体;此外,目前上海第三产业效能处在波浪式盘整期,有必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效能。再次,以绿色理念为先导,强化资源短缺意识,宣传集约化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用电效能<2><3>.
企业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尚未形成首先是招投标工作尚不规范,投标成本却不断增加,在中标机率很小的情况下,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其次是乱摊派问题尚未解决,虽然电力多经企业较为困难,但是在一些地方职能部门来看,这仍是一块可以蚕食的“肥肉”,各种名目的评比、摊派没有因为企业遇到了困难而减少。再次是电力建设市场打开了大门,允许外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但电力建设市场之外的其他建筑市场仍存在着严重的行业保护、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限制了电力多经企业向电力行业外发展,2004年全省128家送变电施工企业在电力建设市场之外的其他市场中创造的产值仅为总产值的4%。
电力多经企业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差由于长期以来依靠行业保护,电力多经企业职工队伍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缺乏同其他行业施工队伍的竞争能力。首先是生产成本较高,竞争能力较差。电力系统送变电施工企业较早涉足市场竞争,但是同系统外的同行相比,他们适应市场的能力仍较差,在管理上同业外同行也有一定差距。落后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方式,僵化的管理体制和模式,粗放型的管理手段,造成电力施工企业管理漏洞大、施工成本高、综合经济效益低的问题。以2004年底江苏送变电施工企业经营效益指标分析,全年送变电施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为10.99万元/人1年,远低于行业外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成本、低效益影响到电力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和向业外市场拓展的能力。其次是施工企业包袱沉重,不能轻装上阵。在近3万人的队伍中,离退休人员近1万人,在岗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3∶1,而且这些企业大都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有的企业后方非直接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已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5%以上。后方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劳动服务公司等福利型单位已成为施工企业沉重的包袱。企业因此仍存在着吃“大锅饭”现象,没有真正形成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创新机制。
实行联合重组,对多经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目前电力多经企业缺乏竞争力的原因之一是队伍规模相近,结构相似,在国外市场上没有形成拳头,在电力行业之外的建筑市场,没有专而精的特色,所以,很难走出国门,也很难走出电力建设市场。
实施人才战略,是电力多经企业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在市场竞争中,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人才优势就等于竞争优势。电力多经企业缺乏的恰恰是人才优势。在人才方面,电力多经企业存在着突出的问题。首先是高素质人才较缺,整体素质偏低。在电力多经企业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只占企业总人数的30%左右,有的企业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足企业总人数的10%。其次是生产型人员较多,经营型人才较少。这种不合理的人才结构,直接影响到电力施工企业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降低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再次是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电力多经企业要实行多元化经营,要走出国门,离不开复合型人才的支撑。目前电力多经企业中外语、法律、管理人才奇缺,势必造成企业在发展中缺乏战略研究,陷入被动应付的境地。
供应曲线(P0X1Y2C)在点X1处以更高的斜率延伸至Y2点后变为垂直线,在C点与需求曲线相交,供应曲线变得陡峭是因为小发电商的边际发电成本高于统调大发电商。
根据上述前提,将不同情况下的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剩余列于中,其中,基准点是指电力供需平衡时供应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D。
从可见,当电力供应不足时,供应曲线在临界点突然变得没有任何弹性,此时,如果政府对电价不加以限制,无论是否购用小发电商的电量,市场价格都将远高于正常电价,生产者将获得超额利润(PCCY2P0>P0PD或者PBBX1P0>P0PDD)。
另一方面,无论政府是否限定电价,购用小发电商电量时需求曲线和供应曲线交点从B点移动至C点社会剩余上升。
其原因是:电力短期需求缺乏弹性,虽然供给曲线变得十分陡峭(如中的X1Y2段),但消费者仍可以从中获得期望的效益。
增量来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生产者剩余转化所得(PBBX3PC),另一部分是电价下降带来的收益(BCX3)。
购用小发电商电量前后生产者剩余的变化由可见,生产者剩余的减少部分来自于大发电商(其供应曲线为P0X1段),而增加部分则来源于购用小发电商后电量的增加(其供应曲线为X1Y2段)。
因此,在购用小发电商电量后是否会造成生产者剩余的下降,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将取决于对小发电商电量的购用量是否超过临界值ΔQeq。
购买小发电商电量前后生产者剩余总的变化则取决于中矩形PBBX3PC和曲边梯形X3CY2X1面积的差。
不同生产者的效益变化对大发电商而言,由于电价下降,而电量没有增加,购用小发电商的电量会使其效益下降。对小发电商而言,由于市场的出清价格总是在成本以上,因此只要被调用就可以获利。对电网公司而言,由于其获利方式与全社会供电量有关,因此购用小发电商对其增加盈利是有利的。可见,政府没有限价时,生产者获利丰厚。购用小发电商的电量实质上是生产者内部利益的重新分配。
实施限价政策时的效率分析为了抑制电价在供应侧失去弹性时的大幅上升,维持市场的稳定,限价是政府最为常用的手段。
限价对大发电商的影响在限价后,大发电商的电量不变,剩余有所下降,虽然发电侧电价可以向上波动,但由于受到政府的管制,上升幅度有限,因此大发电商损失主要源自于电价的下降。从可见,若基准点电价上升,大发电商剩余将增加。这就说明了虽然发电侧电价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放开,但在用户侧电价受管制的情况下,发电侧电价仍将间接地受到限价政策的影响,不可能过度偏离用户侧电价。因此大发电商对政府定价仍然是敏感的。
限价对小发电商的影响由于小发电商平均上网电价较大发电商更高,部分电量的电价(QC-QR部分)甚至高于政府在用户侧的售电电价,导致电网公司产生负利润,因此电网公司千方百计降低这部分成本。在生产者剩余总体下降的基础上,小发电商与电网公司之间的利益对立变得更加明显;小发电商受限价政策的间接影响也比大发电商大。
限价对电网公司的影响电网公司相对于发电公司是消费者,相对用户而言是生产者。如前所述,在电价放开时,电网公司作为电力转运商收取一定的电能传输费用,其利润是相对稳定的,电力供应短缺与否仅影响其转运的电量数额。电网公司所收取的转运费用只是使供应曲线向上平移。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但在限价的条件下,这种情况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在限价时,部分小发电商的售电电价(线段RY2)位于政府限价之上,电网公司的购电成本大幅上升,而销售电价却因受到管制而不能相应上浮,陷入高价购入低价卖出的经营困境。电力供应不足时发电侧电价急剧升高所带来的风险几乎全部由电网公司承担。这一风险的根源在于政府在限制售电侧电价的同时仍然要求生产者提供包括小发电商在内的最大生产能力(即QC)。此时,发电商的成本信息不能通过电价信号有效地传递到消费者,限价成本被隐性地转移到了电网公司。限价导致电网公司的直接损失可以用中的Y2KR表示。可见,在目前的定价水平下,电网公司是最大的损失方。由此而积累的亏损可能使得电网公司不堪重负,甚至破产。
合理的定价―――社会侧剩余定价机制出于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考虑,政府目前的限价政策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种由电网公司单独承担了几乎全部的社会义务的定价方案仍有待改进。
公平合理的定价方案中应该由电网公司、发电公司76第4期高志华等:市场参与者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的效益分析和用户共同承担因缺电而造成的损失。考虑到供需曲线总是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很难找到一个固定的电价可以很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在未开放售电侧电力市场之前,用户侧随动定价的方式可以较好的降低发供电企业,尤其是电网公司的经营风险,合理分配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和用户的利益。有见及此,本文引入一种社会剩余定价机制,并认为电网公司的直接损失占生产者剩余的比例应与社会剩余损失占社会剩余的比例相同。低压无功补偿;高压滤波补偿;动态无功补偿,此时,电网公司依据生产者的总体剩余水平承担缺电的社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