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最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电力企业关于推进解决无电村、无电户工作的汇报。这是国家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之后,新能源局继承电监会衣钵,继续主推无电地区通电工程。
让老百姓用上电,进入电气时代文明,既是民生工程,亦是德政工程。根据国务院部署,“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全部无电人口用上电的目标。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还有256个无电乡镇、3817个无电村、93.6万无电户、386万无电人口,主要分布在四川、新疆、西藏等14个省份。
1996年,山东省西红峪村实现户户通电,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户户通电的省份。尽管自2000年以来,国家已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了607万户、2414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但剩下的无电地区无疑越来越难啃。
此前电监会的统计显示,按照营业区域内的无电人口划分,国家电网管辖区域内无电人口约占总无电人口的62.56%,南方电网占比为8.28%,其余地方电力企业占比约为29.16%。
目前,中国电网企业均已加大了对无电地区电网投入,将无电户通电列入工作计划,通过大电网延伸、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手段,加快解决中国无电村和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以国家电网为例,其2013年确立了“以大电网延伸供电为主,分散电源就地供电为辅”的原则,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问题的方案,计划投资243.8亿元(含川藏联网工程),通过电网最大限度延伸,解决了42.7万无电户、174.9万无电人口的通电问题。为确保“十二五”全部无电人口用上电,国家电网提出,争取提前到2014年基本完成电网延伸方式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而对于其余居住分散、大电网无法覆盖的17万户、77.7万无电人口,则由地方政府负责采取分散供电方式解决。
必须看到,目前的这些无电户大多处于偏远地区,山高水远、高寒缺氧、交通不便,施工环境恶劣,工程成本高。此前国家电监会大致估算,“十二五”期间要彻底解决全国无电人口问题,约需资金453亿元,年均91亿元。从公开资料测算,2011年—2012年,国家累计下达国家电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计划43.7亿元,年均21.85亿元。这些与全国年均91亿元的无电地区投资总额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而目前执行的国家政策是,按照少数民族地区50%、其余地区20%的比例拨付资本金,剩余部分主要靠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在无电地区的电网建设上,国家目前只在建设前期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然而,无电地区电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费用,仍没有相应的政策配套,同时,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也没有任何政策保证还贷渠道。
电监会曾经建议,国家将中央投资规模提升至300亿元,剩余的153亿元缺口由无电地区政府、电网企业采取对口支援等方式解决;此外,国家还应抓紧研究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随着机构合并,电监会的政策建议能否作为备选政策就不得而知了。
关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只是全国用电薄弱问题的重要一环,对此话题予以适当延展,就可以看到公共政策在此问题上可有更大溢出效应。所以,记者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尽快启动“送电下乡”政策,这是彻底解决农网建设薄弱问题的系统方案。
虽然,此前有过“送电下乡”呼声,但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政策呼吁多少有些权宜之计。在目前大力推动城镇化的背景下,重提“送电下乡”决不是应景之需。要让农民用电和城市居民一样同网同价,即要把农村电价降下来。而要降低电价,就必须完成农电改造。记者以为,“送电下乡”若适时启动,则可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将公共政策效果扩大。
首先,对于广大农民群体来说,“送电下乡”无疑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可以方便自如地享受电气时代的文明成果,乃至互联网时代的文明成果,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在本质上促进城镇化发展。
其次,缩小城乡在用电方面的差距,“送电下乡”的作用不可小觑。众所周知,现在农村居民用电普遍比城市居民用电价格高,虽然各地的差异不一(当然农网薄弱导致线损较大致使农电价格较高的原因确实存在),但同网不同价是普遍现象。这种在用电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对农民的不公,所以尽早实行“送电下乡”有助于填补城乡二元鸿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建设。
然而,“家电下乡”并不只是降低农村用电价格这么简单,它既需要对农网等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也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政策、资金真正向农村薄弱地区倾斜。
简单归结,一揽子解决农村用电薄弱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拉动内需、助推城镇化发展的施政大计,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理应重视。
近日,国家能源局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模式运营,拟定的度电补贴资金为不超过0.45元/千瓦时。在外销因欧盟“双反”遇阻、国内市场被寄予厚望的大环境下,此举被业内认为是国家促进光伏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事实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已被视作未来国内光伏市场发展的重头戏。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继2012年启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政策之后,今年2月再次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将示范扩大到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形式。普通用户不但能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发电装置给自己家供电,还可以将用不完的电卖给电网。随着利好政策的促动,各地家庭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成功并网事例不断涌现。有媒体评价,分布式能源的最后 “一公里”终于打通,其并网发电将有章可循。
近年来,以分布式、间歇式能源利用为核心特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分布式能源是以小型发电技术为核心,集成了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等形成的一种主要分布于用户侧的小型电力系统。分布式能源的突出特征在于技术选择的多样性。从一次能源的来源来看,既可以利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沼气)这种清洁的化石能源,也可以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氢能、小型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从供能模式来看,可用于发电、制热、制冷单双或者多联供;从运行模式来看,既可以独立运行,也可以并网运行。
分布式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一是分布式能源接入供给一般属于备用/补充性供给,系统运行时间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发电经济性受到影响。二是设备制造商、基础设施建设等尚未达到规模经济,目前除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经济性基本具有保证之外,其他系统的经济性仍有待提高。三是煤炭、天然气、光伏、风力、水力等各类能源的价格相对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对于项目的技术选择和成本—收益评估提出较大挑战,价格风险成为项目投资的主要风险来源。四是能源环境政策不完善、环境治理的外部收益难以得到有效补偿。
上网问题也是制约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因素之一。一直以来,我国在分布式电源与微网并网技术标准方面还比较欠缺,对于设备规范、设计标准、孤岛运行、并网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都在探索阶段。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相继出台支持政策,使分布式能源上网难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已先后编制了16项企业标准、8项行业标准、8项国家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标准空缺,为分布式能源并网扫除障碍。但仅靠电网企业的推动尚且不够,分布式能源发展,还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激励机制。例如,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及交易,强制全额收购分布式能源,采取更能够反映项目投资和运行成本并考虑技术进步因素的浮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等等。
除此之外,要充分发挥分布式能源产业的“乘数效应”,必须要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智能电网作为信息通信技术、新能源技术对接最终用户的载体,其所提供的电力流和信息流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再次“复合”,由此形成的大数据服务产品将使传统的电力商品实现根本性的升级,所衍生的服务模式将成为全新的产业形态。对于我国而言,不同于其他发达国家的是,我国采取国家办电网的方式,由于承担着公用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其集中式的管理运营模式使得电网建设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国家电网也在为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做大量基础工作。分布式能源产业的春天或将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