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月28日上午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按照部署,今年上半年要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今年3月以来,各地正制定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甘肃、吉林、山东、河北等省份将在近期开展阶梯电价听证程序,最终确定后试点实行。
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指出,总体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其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为各省市的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
根据国家发改委方案,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档电力消费要多交费,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角钱左右。
财经评论人士余丰慧认为,油价、电价都是经济的基础性产品,价格过高的话一边推高企业成本,一边推高通胀。推行阶梯电价必须以整体平均电价不上涨为前提。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在此次会议上的要求,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确定要以覆盖率为依据。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家的总体要求是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各地可以结合各自情况来决定。比如,不提高电价的“一档”电量所覆盖的居民家庭的比例国家统一确定为80%,但“一档”的具体电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此,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就是要解决那些用电特别多的人,让他们支付更多的钱来弥补环境的修复和购买更多的清洁电力。